員工必須連續繳費滿6個月,第7個月開始享受生育保險(住院費用和產前檢查費不能使用醫保結算)。
1、符合計劃生育內享受生育保險待遇(順產、難產、剖腹產、宮外孕),在生完小孩或手術完后1個月內提供以下材料,超過申報期的,請參保單位出具超期說明。根據社保局規定,每月25日至30日為申報報銷材料的時間,其審核時間在一個月左右,如果超過該時段申報的,則只能在下次審核。
① 身份證復印件。
②生育服務證原件,復印件。
③ 嬰兒出生證復印件。
④ 醫院診斷證明原件。
⑤ 住院發票及總明細清單原件(蓋醫院鮮章)、產前檢查費發票。
⑥ 市外生產的,提供單位出具蓋章的情況說明以及醫院的等級證明。
2、符合計劃生育內中途流產(4個月以下流產、4個月以上流/引產),在手術完后兩個月內提供以下材料。
① 身份證復印件。
②生育服務證復印件。
③ 結婚證復印件。
④ 費用發票及總明細清單原件。
⑤ 病歷復印件(醫院蓋鮮章)。
3、辦理計劃生育手術(人工流產、放置(取出)宮內節育器、結扎術、皮下埋植術、復通手術)需提供以下材料:
① 身份證、結婚證復印件。
② 門診病歷、檢查報告、處方原件。
③ 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原件。
④ 費用發票及清單原件(未住院不提供清單)。
⑤ 實施復通手術的需出具再生育服務證。
以上資料為江北區生育報銷,所需資料,如需在其他區報銷,請具體咨詢相應的責任客服。